我市爱卫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健康靖江”爱国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将联合市健康促进中心、相关部门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系列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统一开展防制行动,有效控制媒介生物密度,降低病媒生物危害;大力开展禁控烟活动、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人人动手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清洁家园,努力打造整洁、卫生、文明、优美的人居环境,共建健康靖江。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爱国卫生条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九章五十九条,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职责、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创建、健康教育与促进、烟草烟雾危害控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范。为让市民更好地理解条例,市爱卫办深入解读,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传达给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了解《条例》、遵守《条例》,通过《条例》的贯彻让群众享受更健康的生活。 问:爱国卫生工作是我国特有的卫生工作方式,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卫生的大事。如何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 答: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明确工作机制,动员全民参与。为此,条例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组织或者人员承担爱国卫生的具体工作。三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问:环境卫生治理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哪些方面?条例对此作了哪些规定? 答:环境卫生治理包括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卫生基础设施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一体化。在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健全集中式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管体系,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在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方面,条例要求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意识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健康教育与促进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社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的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网络;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二是落实社会责任,分别对新闻媒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团体应当承担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加强健康促进场所建设,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装置,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场馆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 问:条例将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单独作为一章予以规范,这在全国爱国卫生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该章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我国政府承诺将按照公约要求,积极推进控烟工作。为此,条例专章规定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一是明确禁止吸烟场所。根据场所的开放性、公共性及禁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条例通过列举方式规定有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国家机关室内会议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公用事业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九类场所的特定区域为禁止吸烟场所。除法律法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二是在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基础上,明确其他室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要求。规定歌舞厅、游艺室等娱乐场所,长途客运汽车、客渡轮、飞机、PVDF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PVDF管以及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应当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室)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三是明确控烟执法主体。教育、PVDF管卫生、交通运输、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履行对相关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此外,条例还就加强对烟草广告和促销的监管做了规定。 答:能够携带病原体、传播人类疾病、危害人体健康的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蚤类等病媒生物,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防治对象,俗称“除四害”。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作为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此,条例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建立集中防控制度。爱卫会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规律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和家庭在预防控制工作中所承担的义务。二是实行重点防控制度。人员聚集场所和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设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三是规范病媒生物防控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国家、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伪劣药物和器械。药物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农药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规定。 以上信息由镇江市建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PP风管,PVDF管信息请访问http://www.zjjcsl.cn |